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和《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药大教[2018] 17号),教务处拟于2022年5月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范围
2019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第一轮结题验收申请延期或暂缓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材料报送
1.结题材料包括结题验收书(附件1)、项目总结和成果材料扫描件(详见结题验收书填表说明第3点),一并装订后1式1份交项目指导教师报学院汇总审核。
2. 创新训练项目必须包括1篇(含)以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包含项目组成员在内的专利1项或1项以上,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
3.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应有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项目总结等,指标见下表。创业实践项目重点考察项目落地情况。
项目类别 |
指标 |
指标解释 |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
产品或服务 |
目标市场描述(包括客户特点及市场大小),为客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
营销策略 |
描述营销战略与实施路径 |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
经济效益 |
如果已经运营,说明实际运营效果;如果没有实际运营,则说明预期收益和所有投入。 |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
竞赛情况 |
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 |
4.本次为2019年大创项目最后一轮结题验收,如仍未能达到结题条件的将判定为“不通过”,不再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汇总审核本学院的结题材料后于2022年5月15前统一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将根据验收材料质量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安排答辩环节。
教务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