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2-2023 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和专家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05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粤教高〔2023〕1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每年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过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各高校开展专家库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 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抽检工作和专家库信息报送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一)抽检信息平台及程序

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xscj.cdgdc.edu.cn使用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原文和过程性材料从学校毕设系统中提取、上传到教育部抽检信息平台;未使用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学院,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数据由相关学院上传 请各学院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学位授予信息补充

抽检信息平台数据以2022-2023年学校上报学信网的学位数据为准,待教育部抽检平台开放后,由教务部提供基本数据,各学院核对、补充、上传。

(三)论文原文报送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最终稿(文件类型PDF);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最终稿检测报告(文件类型PDF)

3.必要的过程性材料压缩包(文件类型ZIP,压缩包大小不超过2GB),包括:“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意见书”“评阅意见表”“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退休、调走、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各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是本科教学改革和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一)论文原文和过程性材料的核查(8月25日前完成)

各学院根据《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试行)》,参照《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论文原文和过程性材料的自查、互查、院级检查。确保“论文最终稿”“最终稿检测报告”“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意见书”“评阅意见表”“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内容的规范与准确。如有改动应同步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二)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的核对与上传9月13日前完成)

待教育部抽检平台8月25日开放后,由教务部提供基本数据,各学院组织核对、补充2022-2023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相关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后上传教育部抽检平台。

(三)专家库报送与更新(9月13日前完成

新增的指导教师(抽检专家)填写《专家库数据结构信息表》,学院在推荐报送新增专家前做好遴选、审查和公示等相关工作;更新与退库的指导教师(抽检专家)需在《2022年在库专家信息表》“备注”字段中标明更新内容或退库原因。

 

 

联系人:周老师  39352519;陈老师  39352386。

邮箱:381423759@qq.com

 

 

教务部

2023年7月5日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