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和专家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05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附件2)、《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粤教高〔20231号)(附件3要求,国家每年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过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各高校开展专家库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 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抽检工作和专家库信息报送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一)抽检信息平台及程序

    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xscj.cdgdc.edu.cn/。使用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原文和过程性材料从学校毕设系统中提取、上传到教育部抽检信息平台;未使用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学院,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数据由本学院上传。请各学院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学位授予信息补充

    抽检信息平台数据以2023-2024年学校上报学信网的学位数据为准,待教育部抽检平台开放后,由教务部提供基本数据,各学院核对、补充、上传。

    (三)论文原文报送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文件类型PDF);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检测报告(文件类型PDF);

    3.必要的过程性材料压缩包(文件类型ZIP,压缩包大小不超过2GB),包括:“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评阅意见表”“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退休、调走、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各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参考《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附件4),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2. 论文原文和过程性材料的核查(92日前完成)

    各学院根据《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试行)》(附件5),参照《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6),组织开展论文原文和过程性材料的自查、互查、院级检查。确保“论文最终稿”“最终稿检测报告”“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评阅意见表”“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内容的规范与准确。如有改动应同步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二)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的核对与上传(918日前完成)

    待教育部抽检平台93日开放学位数据下载后,由教务部提供基本数据,各学院组织核对、补充2023-2024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相关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后上传教育部抽检平台。

    (三)专家库报送与更新(918日前完成)

    新增的指导教师(抽检专家)填写《专家库数据结构信息表》(附件7),学院在推荐报送新增专家前做好遴选、审查和公示等相关工作;更新与退库的指导教师(抽检专家)需在《2023年在库专家信息表》(待平台96日开放专家数据库、导出表格后发给各学院)“备注”字段中标明更新内容或退库原因。

    联系人:周老师 39352519;陈老师 39352386

    邮箱:381423759@qq.com

    教务部

    20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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