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和专家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8-2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18)(附件1)、《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粤教高〔2023〕1号)(附件2要求,国家每年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过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各高校开展专家库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 2024-2025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抽检工作和专家库信息报送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一)抽检信息平台及程序

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xscj.cdgdc.edu.cn/。使用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原文和过程性材料从学校毕设系统中提取、上传到教育部抽检信息平台;未使用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学院,论文原文信息汇总表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数据由本学院上传。请各学院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学位授予信息补充

抽检信息平台数据以2024-2025年学校上报学信网的学位数据为准,待教育部抽检平台开放后,由教务部提供基本数据,各学院核对、补充、上传。

(三)论文原文报送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文件类型PDF);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检测报告(文件类型PDF);

3.必要的过程性材料压缩包(文件类型ZIP,压缩包大小不超过2GB),包括:“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评阅意见表”“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退休、调走、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各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参考《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附件3),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一)论文原文和过程性材料的核查9月1日前完成)

各学院根据《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试行)》(附件4),参照《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5),组织开展论文原文和过程性材料的自查、互查、院级检查。确保“论文最终稿”“最终稿检测报告”“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评阅意见表”“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内容的规范与准确。如有改动应同步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二)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的核对与上传9月18日前完成)

待教育部抽检平台9月2日开放学位数据下载后,由教务部提供基本数据,各学院按照《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6)中的字段和要求,组织核对、补充2024-2025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相关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后参考《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附件7)上传教育部抽检平台。

教育部论文抽检平台增加了“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六个字段的修改功能,如在上报过程中发现信息有误,请各学院修改正确后上传,并填写、打印《学位授予信息勘误申请表》(附件8),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教务部,学校须联系教育部学生发展中心,按“学位平台”相关程序申请学位备案信息勘误。

(三)专家库报送与更新9月18日前完成

新增的指导教师(抽检专家)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9),学院在推荐报送新增专家前做好遴选、审查和公示等相关工作;更新与退库的指导教师(抽检专家)需在《2023年在库专家信息表》(待平台9月2日开放专家数据库教务部导出表格后发给各学院)“备注”字段中标明更新内容或退库原因并发回教务部



联系人:周老师  39352386。

邮箱:381423759@qq.com



教务部

2025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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