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07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保障寒假期间我校学生实习安全,确保实习工作安全顺利开展,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实习安全风险排查建议》(附件1),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师生实习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实习安全教育,排查实习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附件2),就切实做好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出要求如下:

一、学院严格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开展实习;对实习单位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安全隐患、实习协议签订等情况进行排查,并做好学生实习台账。

二、学院应在实习前开展针对性、全覆盖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思想认识,排除安全隐患,明确实习期间纪律要求,设立紧急情况报告程序,把紧急联系人信息告知学生

三、学院应加强实习过程管理,保持与实习单位紧密联系和沟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做好实习实训巡点工作,定期深入实习现场或通过可靠方式(电话、线上平台、视频会议等)了解学生动态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

四、学院应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和实习小组安全员制度,建立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如出现事故、学生患急病不能坚持工作、学生擅自外出不归等情况,组长应立即报告实习单位、辅导员和学院;如发生重大事故,各实习小组要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并立即报告各学院要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各实习小组的安全情况。

五、学院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学生矛盾隐患排查工作,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异常行为倾向,加强对问题学生的重点监控和心理疏导,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帮教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202617


附件:

1. 实习安全风险排查建议

2. 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