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校内相关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人工智能赋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形成具有示范性、可推广性,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实验教学项目,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
(一)未来制造。面向智能制造、生物制造、纳米制造、激光制造等方向,征集数字孪生工厂仿真、工业机器人协同编程、增材制造工艺仿真、生物反应器设计与优化仿真等实验项目。
(二)未来信息。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具身智能等方向,征集量子计算原理与算法仿真、6G 通信系统仿真、脑机接口信号处理、具身智能感知与决策、人机交互与智能机器人等实验项目。
(三)未来材料。面向高性能碳纤维、先进半导体、超导材料等方向,征集材料基因工程计算、超材料电磁特性仿真、纳米材料分子动力学模拟等实验项目。
(四)未来能源。面向核聚变与先进核能、氢能、新型储能等方向,征集核聚变等离子体约束仿真、核反应堆运行与安全仿真、氢能全链路仿真、储能系统设计等实验项目。
(五)未来空间。面向空天、深海、深地等方向,征集航天器轨道设计与仿真、深海/深地探测作业仿真、卫星互联网组网仿真等实验项目。
(六)未来健康。面向细胞与基因技术、合成生物、脑机接口等方向,征集基因编辑实验仿真、合成生物底盘细胞设计、脑机接口信号解码与康复仿真等实验项目。
(七)实验室安全。面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防护、特种设备安全、人工智能实验安全等方向的实验项目。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鼓励各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专业优势,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共同申报,推动产业真实场景、前沿技术和实践资源向实验教学转化。
(二)申报条件。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须围绕上述7个建设方向之一,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
2.项目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3. 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不列入推荐范围。
(三)申报内容
1.填写《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MP4 格式);
3.教学引导视频(5 分钟以内,MP4 格式);
4.附件材料(必须提供):
(1)项目团队成员和项目内容政治审查意见。由学院进行政治审查,并出具政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再加盖党委印章;
(2)项目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专业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组成的学术审查小组意见,以及全部专家签字。
(四)申报要求。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参见《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2),可在“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实验空间”网址www.ilab-x.com)查阅。
(五)技术要求。申报项目须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要求,与“实验空间”完成数据接口联通,保障后续的共享应用(相关要求可在“实验空间”首页查看)。
三、征集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原创性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并于10月2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学校审核与评审。教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若申报数量超出5项,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推荐结果。
(三)网络申报。
1.推荐项目于11月2日前登录“广东省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s.edu.cn/zlgc/)报送申报书、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等相关材料。
2.获省教育厅推荐项目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实验空间”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
(四)开放共享。获省厅推荐的项目须网络申报期间(2026年10月13日至11月20日)与“实验空间”完成技术接口联通和运行测试,平台将于2026年11月23日起向社会开放共享推荐项目,并开展网络用户使用评价。应用成效突出、开放共享效果良好、示范推广价值较高的项目,择优推荐至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0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版一式一份,并附必须提供的附件材料;
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liyan@gdpu.edu.cn。
附件:1.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
教务部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