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药学院先进教学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经各二级教学单位评选推荐,现将2015年广东药学院先进教学工作者拟表彰名单公示如下:
药科学院(11人):
王秀芳、蔡金艳、高晓霞、孙福强、范华均、潘德顺、徐梦丹、秦凌浩、宋健、孔繁晟、李坚;
公共卫生学院(5人):
叶小华、黄丽玫、叶蔚云、李燕芬、邹志辉;
临床医学院(8人):
王红丽、王忠、苏建海、孙慧琳、罗永平、吴敏华、胡丽、陈燕;
基础学院(10人):
汪胜、王秀凤、何震宇、李荷、张黎、梅寒芳、邢德刚、杨永霞、杨泽民、张玉英;
中药学院(5人):
尹永芹、陈求芳、王芳、何梦玲、杨超燕;
医药商学院(3人):
鲁汉玲、石荣丽、朱小菲;
医药经济学院(2人):
彭仁贤、张慧;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6人):
周苏娟、刘军、刘红秀、彭文青、张琦、何永玲;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4人):
余雪松、陈珺、陈伟、王兆玉;
护理学院(2人):
王娟、王瑞;
食品科学学院(2人):
钟南京、王志江;
医药化工学院(4人):
郭鹏峰、赵力民、刘环宇、王婴;
外国语学院(4人):
兰彩玉、孙雁、余晓芳、张君;
人文社会科学部(2人):
李益杰、李陵;
体育部(3人):
李玉莲、温晓莉、马永强;
图书馆(1人)
范乔真
健康学院(1人)
赵杰
公示时间从11月25日至12月1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反映,电话:3935-2383。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