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每周课表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7-1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下学期各教学单位上报每周课表须按统一格式(见附件),于2016年8月25日前将前三周的每周课表电子版发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邮箱(gdpujkk@126.com);于第四周周一下班前将第4-18周的每周课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需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盖章)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下学期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三级听课制度,请各单位在上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每周课表时务必认真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学校将一如既往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工作,要求讲师及讲师以下职称教师必须随堂携带纸质教案及讲稿,副教授必须随堂携带纸质教案。

教务处

2016年7月11日

附:

空白课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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