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0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7〕247号)的有关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2、教育理念先进,在教学思想、方法、课程建设等方面有重要创新。

3、教学能力强、水平高,业绩突出,在培养优秀青少年中有重要贡献。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连续全职在广东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从2015年8月31日起至今,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返聘人员)。

(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高等学校的“教学名师”人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或受聘为省部级以上人才对象(不含广东特支计划其他类别项目),或受聘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同层次人才,或获得省级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或为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老师。

2、本科院校人选须具有15年以上普通本科学校教学经历,近6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或以上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二、申报名额

根据文件规定,我校可推荐2人。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各单位依据评选条件推荐“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

(二)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推荐。

(四)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

(一)《2017年广东省“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

(二)申报佐证材料,须按照粤教人函〔2017〕247号文件中申报材料要求排序整理。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9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联系人:邹晓宏,电话:39352383,电子邮箱:gdpujkk@126.com

附件.rar

教务处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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