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1-03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部署,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进校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11月1日,预评估专家进校时间为9月9日~12日。为确保审核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就相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和听课制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教师教学各环节要按照《广东药科大学课堂教学规范》(广药大教〔2018〕1号,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广药大教〔2018〕2号,附件2)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加强教学内容设计,讲授内容紧扣大纲,讲课熟练,内容丰富,条理清晰,讲解无误,语言生动,重点突出。

(二)加强课堂教学设计,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课堂教学注意避免“一言堂”,鼓励教师采用讨论教学、合作学习、研究性、案例式等教学方法,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师生互动,启发学生思考。

(三)教师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应注重动态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辅助作用,杜绝依赖多媒体课件、依靠读课件讲课,确保教学质量。

(四)实验指导教师实验示范操作应熟练、规范,对学生进行全程指导,坚守岗位,认真巡视,及时辅导、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实验报告批阅工整清晰,评分必须有依据。实验教学大纲、考核方案(含评分标准)、实验室工作日志等教学资料齐备、填写规范。

(五)各学院应积极推进实验室开放,建立实验室开放的档案(开放的范围、时间、内容和学生人数等);组织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认定,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原则上要求每门实验课程至少有一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六)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要求系(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不少于3次的教研活动,开展集体备课、新开课试讲、教学改革研究以及教学方法探讨等活动,做好记录并存档。

(七)严格执行《广东药科大学三级听课制度》(广药大教〔2018〕3号,附件3),各学院、部(馆)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系(教研室)正副主任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

二、提高试卷质量,开展试卷自查

(一) 确保2017-2018学年试卷质量

2017-2018学年试卷是审核评估检查的必查项目,本学年各教学单位的试卷命题、阅卷、质量分析、归档等相关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修订)》(广药大〔2017〕121号,以下简称《成绩考核规定》,附件4)执行。

1. 试卷重复率。近三年试卷重复率≦30%; A、B两套试题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重复率≦20%。

2. 考试命题。命题内容要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涵盖该课程3/4以上的基本知识,重点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注重考题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作用。同1门课程,教学大纲不同,命题不能相同。

3. 阅卷过程。教师采用流水作业程序阅卷,评卷要求严格按照《成绩考核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卷面分数必须准确无误,分数如有改动,改动人必须签名。

4. 考试质量分析。教学单位在必修课、专业特色课考试后2周内,抽取1门课程的卷面成绩进行分析,形成《试题质量分析总结表》,作为系(教研室)必备教学文件备查。主讲教师在成绩录入完毕后,根据试题质量、整体成绩分布情况,对授课班级的考试结果和教学效果进行分析,填写《广东药科大学考试成绩分析表》作为系(教研室)的必备教学文件保存备查。

5. 平时成绩的分类记录。要求系(教研室)在评定平时成绩(理论平时与实验平时)时应有依据,并有相应的原始记录备查,具体评定要求按照《成绩考核规定》第七章第二十五条执行。

6. 试卷存档。答卷和考试材料需按照《成绩考核制度》第九章相关规定进行装订和存档。

7. 试卷档案自查。各系(教研室)在新学期开学2周内,对上一学期所承担的所有课程考试进行自查,形成《试卷自查情况汇报表》并存档。

(二)自查2015-2017两学年试卷档案

各教学单位须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对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试卷档案的自查工作,要求试卷档案精准规范、无错漏,特殊情况另附说明。2018年4月学校组织专家对试卷档案全面检查。

三、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加强规范管理

(一) 确保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1.强化组织管理。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审核评估专家进校必查项目之一。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广药大教〔2018〕4号,附件5)执行,明确学院、系(教研室)、指导教师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规格、质量(难度)及进度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学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2.重视专业契合度。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教学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撰写、答辩等方面的指导,切实提高论文质量。

3.规范带教。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且同时间段内1名教师原则上指导不超过6名学生。对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由学院聘请外单位相当于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学院应收集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资料)。学院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掌握进度,协调有关事项,确保论文(设计)符合教学要求。

(二)自查2016届、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资料

各学院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2016、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的自查工作,要求档案规范、完整、无错漏。学校将于2018年4月组织专家进行全面检查。

四、规范实习管理,加强教学实习基地建设

(一)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条例》(广药大教〔2018〕5号,附件6),学院应制订各专业的实习大纲,做好年度实习计划和巡点计划,每年至少要派人到各教学实习基地巡点1次,并做好巡点记录,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实习生情况巡视纪要》。对于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学院应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条例》第五条中关于分散实习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确保学生的实习质量。

(二)学院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全面梳理现有的教学基地情况,对于专业对口、实习条件优良的基地要加强联系,及时续签协议;对于专业针对性不强的单位逐步淘汰。同时,加强与各教学实习基地的交流与合作,稳固彼此之间的关系,为审核评估专家走访教学实习基地做好准备。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8年1月3日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课堂教学规范》

2.《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3.《广东药科大学三级听课制度》

4. 《广东药科大学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修订)》

5.《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6.《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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