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初 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27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初

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相关单位:

为保证学校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初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准备工作

1.组织各系、教研室、课程团队开展集体备课,并督促任课教师做好教材、教案、讲稿、PPT课件等教学资料的准备工作。

2.统筹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不能返校学生的教学工作,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和了解。要求各任课教师主动联系学生,通过网络方式给学生提供课程学习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完成课程作业。待学生返校后,任课教师对其适当辅导,保证学生学习不掉队。

二、教学检查工作

1.开展本学院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包括教学任务是否落实,教学进程编写是否规范;教师的备课情况,教材、教案、讲稿、PPT课件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学生选课安排;上学期的成绩评定、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的落实情况。

2.按要求填写有关检查表(见附件)。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要根据检查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撰写教学检查总结,于910日前将总结和检查表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电话:39352383)。

3.各学院领导、辅导员要深入课室,对任课教师、学生的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学院教学督导组对老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4.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各校区办、学校教学督导组将联合各学院组成学期初的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对开学第一周的任课教师、学生到课情况,课堂教学秩序情况,教室安排情况,课堂教学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实验室、计算机房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进项全面检查。

三、实习实训学生的管理

1.对实习实训学生情况全面开展摸排,建立工作台账,精准掌握学生实习实训地点及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

2.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调整学生实习实训安排。

3.督促校外实习实训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4.对于开学后要在校外开展实习、见习等实践教学的相关单位,要向学校防控办、教务处、学生处申请报备后,才能组织学生开展相关教学活动。

四、学期初的补(缓)考工作

1.根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初补(缓)考通知要求做好学生考试通知事宜,并按通知时间节点填报监考老师姓名和联系方式。

2.组织监考人员学习《成绩考核管理规定》、《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广药大〔2017119号,下称《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监考人员严格执行《监考须知》和《考场规则》,对学生考试违规要严抓敢管。

3.组织各班级辅导员学习考试管理制度,加大考试纪律的宣传力度,要求辅导员在所管理的班级考试时到场巡视。

4.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明确考试目的、要求和纪律,通过学习考试纪律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附件:







教务处

202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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