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落实高等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教务处修订了《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附件1),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征求意见。校内各单位如有意见,可在2022年5月10日前,将《广东药科大学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控科邮箱:gdpujkk@126.com。
联系人:邹晓宏 电话:020-39352383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2、《广东药科大学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