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部署,我校将于2023年下半年接受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确保审核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就相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和听课制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教师教学各环节要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定》(广药大〔2022〕90号,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广药大〔2022〕8号,附件2)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加强教学内容设计,讲授内容紧扣大纲,讲课熟练,内容丰富,条理清晰,讲解无误,语言生动,重点突出。
(二)加强课堂教学设计,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课堂教学注意避免“一言堂”,鼓励教师采用讨论教学、合作学习、研究性、案例式等教学方法,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师生互动,启发学生思考。
(三)教师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应注重动态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辅助作用,杜绝依赖多媒体课件、依靠读课件讲课,确保教学质量。
(四)实验指导教师实验示范操作应熟练、规范,对学生进行全程指导,坚守岗位,认真巡视,及时辅导、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实验报告批阅工整清晰,评分必须有依据。实验教学大纲、考核方案(含评分标准)、实验室工作日志等教学资料齐备、填写规范。
(五)各学院应积极推进实验室开放,建立实验室开放的档案(开放的范围、时间、内容和学生人数等);组织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认定,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原则上要求每门实验课程至少有一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六)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要求系(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不少于3次的教研活动,开展集体备课、新开课试讲、教学改革研究以及教学方法探讨等活动,做好记录并存档。
(七)严格执行《广东药科大学三级听课制度》(广药大教〔2018〕3号,附件3),各学院、部(馆)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系(教研室)正副主任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
二、提高试卷质量,开展试卷自查
(一) 确保2022-2023学年试卷质量
2022-2023学年试卷是审核评估检查的必查项目,本学年各教学单位的试卷命题、阅卷、质量分析、归档等相关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规定》(广药大〔2022〕75号,以下简称《成绩考核规定》,附件4)执行。
1. 试卷重复率。近三年课程考试试题内容重复率≦20%,A、B两套试题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重复率≦20%。
2. 考试命题。命题内容要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涵盖该课程3/4以上的基本知识,重点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注重考题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作用。同1门课程,教学大纲不同,命题不能相同。
3. 阅卷过程。教师采用流水作业程序阅卷,评卷要求严格按照《成绩考核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卷面分数必须准确无误,分数如有改动,改动人必须签名。
4. 考试质量分析。系(教研室)在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考试后两周内,抽取一门课程的卷面成绩进行分析。抽样范围以一个教学班为宜,统计小题(知识点)的得失分情况,以获得难度、区分度、标准差等数据,并根据统计数据对试题质量、教学效果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试题质量分析总结表》,作为系(教研室)的必备教学文件保存备查。
5. 平时成绩的分类记录。要求系(教研室)在评定平时成绩(理论平时与实验平时)时应有依据,并有相应的原始记录备查,具体评定要求按照《成绩考核规定》第七章第二十四条执行。
6. 试卷存档。答卷和考试材料需按照《成绩考核制度》第九章相关规定和《广东药科大学试卷材料规范》(附件5)进行装订和存档。
7. 试卷档案自查。各系(教研室)在新学期开学2周内,对上一学期所承担的所有课程考试进行自查,形成《试卷自查情况汇报表》并存档。
(二)自查2020-2021两学年试卷档案
各教学单位须在2023年9月2日前完成对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试卷档案的自查工作,要求试卷档案精准规范、无错漏,特殊情况另附说明。2023年9月学校组织专家对试卷档案全面检查。
三、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加强规范管理
(一) 确保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1.强化组织管理。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审核评估专家进校必查项目之一。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药大〔2022〕5号,附件6)执行,明确学院、系(教研室)、指导教师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规格、质量(难度)及进度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学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2.重视专业契合度。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教学要求,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毕业论文(设计)有明确要求外,其他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应≥50%。
3.规范带教。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每人指导的学生数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对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由学院聘请外单位相当于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学院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掌握进度,协调有关事项,确保论文(设计)符合教学要求。
(二)自查2021届、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资料
各学院应在2023年9月2日前完成2021、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的自查工作,要求档案规范、完整、无错漏。学校将于2023年9月组织专家进行全面检查。
四、规范实习管理,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一)规范实习管理,做好年度实习计划和巡点安排
根据《 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药大〔2022〕13号,附件7),学院应制订各专业的实习大纲和质量标准,做好年度实习计划和巡点计划,每年至少要派人到各教学实习基地巡点1次,并做好巡点记录,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实习生情况巡视纪要》。对于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学院应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关于分散实习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确保学生的实习质量。
(二)梳理现有实践教学基地情况,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人数和专业特点等,制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并在2023年9月2日前全面梳理现有的教学基地情况:对已过协议期且无保留必要的基地予以清除;对已过协议期且有保留必要的基地要重新续签协议;对尚在协议期内的基地要重点梳理协议履行情况,对近2年未接纳我校学生实习的基地,应分析原因,对不适应专业需求的基地进行清理。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原则上连续 3 年不接纳学生实习的实习基地,应予以撤销,由学院与单位沟通,拟函解除合作,并取回牌匾。同时,加强与建设期内各实践教学基地的交流与合作,稳固彼此之间的关系,为审核评估专家走访教学实习基地做好准备。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2023年6月2日
附件:
1. 《广东药科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定》
2. 《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3. 《广东药科大学三级听课制度》
4. 《广东药科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规定》
5. 《广东药科大学试卷材料规范》
6. 《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7. 《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