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4-10-16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部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学校 2023 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各教学单位应对申报2023年教学系列职称评审的教师按相关要求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请汇总后填写附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前交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科。
附件:1、《关于启用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广药2012(67号)〕
2、教师教学水平评价结果汇总表
教务部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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