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教学系列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6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部1014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学校 2023 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各教学单位应对申报2023年教学系列职称评审的教师按相关要求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请汇总后填写附件,并于20241030日前交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科。




附件:1、《关于启用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广药201267号)〕


    2、教师教学水平评价结果汇总表






教务部

20241016


  • 附件【附件(2).rar】已下载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