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广东省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本科教育教学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其业务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评选、决策服务等作用,提高我省教学管理工作水平,决定更新我省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库.为做好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本次专家遴选面向全校在职专任教师、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推荐数量
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在职专任教师总数按比例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在职专任教师数的6.5%。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坚定四个自信,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长期从事本科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工作,为人师表、公道正派、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5月31日,下同)本科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8周岁以下。
(二)优先条件。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国家或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经省验收通过的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有突出教学成就和贡献的教师,优先予以选聘。
四、推荐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限额推荐本单位相关学科专业专家,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基本信息表”、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电子版交教务处综合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推荐工作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推荐入库的专家将作为省高等教育教学交流、调研、咨询、论证、评审、检查等工作专家的优先选聘对象。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推荐,注意专家的学科专业覆盖面,并适当向学校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点倾斜。
(三)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综合管理科 电话:39352037;邮箱:1035874107@qq.com。
附件:1、广东省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基本信息表
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