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07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药[2016]5号《关于印发< 广东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2016年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各项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工作流程:

(一)各学院在3月18日前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并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

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制定应做到公平、公正;严谨、合理;明确、细致,能够在学生申请过程中为学生提供清晰的指引。

(二)各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向全校学生公布。

(三)3月31日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附上打印盖章的成绩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接受咨询并受理学生的转出申请。

(四)4月8日前,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汇总学生申请表、成绩单及《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4,含电子版)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六)5月6日前,各学院根据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和拟接受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5,含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七)教务处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对转专业结果进行公示后发文公布。

(八)转专业学生本学期继续在原专业修读并参加课程考核,下学期初到转入专业报到注册。

(九)各学院对转入学生已修读的课程进行认定,并安排相关课程的补修,填写《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安排汇总表》(附件6,含电子版)交教务处。

二、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转专业工作改革力度较大,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研读《关于印发< 广东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药[2016]5号文),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二)各学院务必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转专业意向,帮助学生调试转专业过程中的心态,使学生以积极的态度来面对转专业。

(三)各学院应及时解答学生在转专业方面的各类疑问,接受学生关于转入专业情况等各方面的咨询。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8日

undefined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undefined附件2: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docx

undefined附件3: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xls

undefined附件4: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xls

undefined附件5: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xls

undefined附件6: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安排汇总表.xls

本通知下载:

undefined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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