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2016届毕业前补考拟安排在5月4日开始。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2016届毕业补考名单》通知各系、教研室做好命题工作,并将合格试卷及试卷审批表于4月25日前交试卷印刷室付印。
毕业补考出题要求:
1、同一门课程,教学大纲不同,命题不能相同。
2、毕业补考试卷不用A\B卷,但广州校区和中山校区使用同一份试题的,需提交两份试卷原卷。
3、大学城校区的试卷交试卷印刷室;赤岗校区的试卷交赤岗教务办;中山校区的试卷交大学城校区和中山校区试卷印刷室均可。
4、实践类课程如不以试卷形式进行考核,需将考核方式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特别提醒:为确保毕业审核、学位审核等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本学期有毕业班教学任务的相关二级教学单位,在第十一周(5月13日)前完成该课程的考核。
附:2016届毕业补考名单(名单不挂网,以邮件形式发送)
教务处
2016年4月18日
本通知下载: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补考命题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