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6年学年重考拟安排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12周开始进行(具体时间以稍后挂出的2016年学年重考安排表为准),请各教学单位根据《2016年学年重考学生名单》通知各系、教研室做好命题工作,并将合格试卷及试卷审批表于11月2日前交教务处试卷印刷室付印。
学年重考出题要求:
1、同一课程名称,教学大纲不同,命题不能相同。
2、试卷不需要A、B卷;广州校区和中山校区使用同一份试题的,需各提交一份试卷原卷。
3、广州校区的试卷交大学城校区试卷印刷室;中山校区的试卷交大学城校区和中山校区试卷印刷室均可;赤岗校区各二级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健康学院)于10月31日交赤岗教务办,错过时间的请自行送往大学城试卷印刷室。
4、实践类课程如不以试卷形式进行考核,需将考核方式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2016年学年重考学生名单(以邮件方式发至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邮箱)
教务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