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2)学籍异动和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免修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17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广药【2016】5号)和《留级、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指引》:学生必须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转入前已修读过并取得学分的同类课程,课程学分差异1分以上需补修,1分以下可免修。必修课补修门数超过50%的需从一年级读起。现对本学期学生转专业后补修、免修课程的具体安排进行汇总(见附件)。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督促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上课考勤、作业批改以及课程考核等教学工作。因特殊情况安排个别辅导的学生请各学院根据补修课程安排表(附件一)通知学生于3月25日前与授课老师联系;授课教师进行定期的辅导答疑、布置作业等教学活动,完成课程的辅导任务后进行考核,通知学生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并于2017年7月5日前采用《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补修课程成绩登记表》报送纸质版成绩(一式两份)。

附件:1、2016-2017(2)学籍异动补修免修课程汇总表.xls

2、广东药科大学补修课程成绩登记表.xls

教务处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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