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馆)、教研室:
2017届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共114人,全部采取“个别辅导”形式修读,学时为15学时。请各学生所属学院根据“2017届延长学习年限学生课程安排汇总表”(附件一)通知学生于10月17日前与授课老师联系,确定授课时间与地点逾期不联系的按旷课处理;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通知授课教师对学生进行定期的辅导答疑、布置作业等教学活动,完成课程的辅导任务后进行考核,并于2018年1月18日前采用《广东药科大学延长学习年限学生修读课程成绩登记表》报送纸质版成绩(一式两份)。
附件:1、2017届延长学习年限学生课程安排汇总.xls
2、广东药科大学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重修课程成绩登记表.xls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