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广药【2016】5号)和《留级、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指引》:学生必须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转入前已修读过并取得学分的同类课程,课程学分差异1分以上需补修,1分以下可免修。必修课补修门数超过50%的需从一年级读起。现对本学期学生转专业后补修、免修课程的具体安排进行汇总(见附件)。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督促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上课考勤、作业批改以及课程考核等教学工作。
附件: 2017-2018(1)转专业免修补修课程汇总-1.xls
教务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