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留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1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药大[2017]120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学生在第一至五学期(含第五学期)累计获得的课程学分未达到应修读必修课和专业特色课总学分三分之二的,给予留级处理。现将2021年留级工作安排如下:

1. 本次留级核查的为2018级学生,各学院应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学生留级工作流程图》(附件1),对照2014年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正方教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留级审核操作流程》(附件2),分专业仔细核算各专业学生应予留级的学分数,并审核达到留级条件的学生名单。

2. 发放《留级通知书》(附件3)给留级学生。

3. 各学院于2021625日前将《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留级学生汇总表》纸质版(附件4)及电子版交教务处。

留级处理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成绩统计审核和留级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沟通,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1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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