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药大〔2017〕120号)的相关规定,教务处将组织2021年学年重考,请按下列要求核对、汇总重考学生名单:
一、核对学年重考学生名单
1.请通知学生10月15日前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询2020-2021学年所有必修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的成绩,根据查询情况及教务处提供的《2020-2021学年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附件1)填写“是”“否”参加本次学年重考并签名确认,如需补充不及格的课程名单请报给教学秘书。
2.2021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不能参加学年重考。
3.留级学生不及格的课程不能参加学年重考。
4.交换生交换期间不及格的课程不需要重考。
5.因休学错过2020年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本次重考。(《2020-2021(2)及2021-2022(1)复学学生名单》见附件2)。
二、汇总学年重考学生名单
请教学秘书认真审核学生确认后的重考名单,如需补充名单请添加在学院汇总表的最后,并于10月19日前把学年重考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给学籍考务科郑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519)。
本次学年重考拟安排在第12周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向学生宣传《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广药大〔2017〕119号),严肃考风考纪,积极做好本次重考工作。
教务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