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试卷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1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广药大教〔2018〕06号)加强课程考试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使考试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2020-2021学年第学期的试卷(2020-2021学年第学期试卷归档目录见附件)进行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试题质量评价(进行试题质量分析的试卷);

2.拟卷、考试、评卷等环节的实施情况;

3.考试材料、试卷材料的档案管理情况。

二、注意事项

考试材料、试卷材料按装订封面目录以自然班为单位装订(如已按教学班装订的材料无需更改)。

三、检查步骤、方式

1.系/教研室自查。1022日前完成《试卷自查情况汇报表》,并将抽取进行试题质量分析的课程和班级报开课学院。

2.教学单位复查。填写《试卷归档目录》中试卷材料、考试资料检查情况、备注试题分析课程等信息,于1029日前《试卷归档目录》电子版(请保持表格序号不变)发学籍考务科郑老师,并完成学院自查书面汇报。书面汇报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检查专家,一份交教务处存档。

3.学校抽查。

分组

时间

地点

学院/教学单位

大学城校区

  (A组)

119

9:30

教务处 会议室

药学院

临床药学院

中药学院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图书馆

创新创业学院

赤岗校区 (B组)

119

9:30

公共卫生学院会议室

公共卫生学院

临床医学院

护理学院

健康学院(部分)

中山校区 (C组)

1110

9:30

中山校区 第二会议室

食品科学学院

医药化工学院

医药商学院

云浮校区 (D组)

1111

9:30

云浮校区 行政楼五楼 会议室

中医学院

中药资源学院

健康学院(部分)

教务处提前一天提供抽查班级给各教学单位,工作人员负责调阅试卷材料等相关工作,检查当天9:00前完成调阅并交至检查地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2519



教务处   

                                        2021年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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