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山校区办教务科、云浮校区办教务科: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历年成绩核查
(一)核查范围:2023届毕业生的历年成绩
(二)核查内容:
1.期末考试成绩(成绩、绩点是否准确);
2.缓考成绩(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实际得分计算);
3.补修成绩(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实际得分计算);
4.补考成绩(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60分计算);
5.重修考试成绩(成绩按实际总评记载,绩点按60分计算);
6.延长学习年限成绩(成绩按实际总评记载,绩点按60分计算);
7.延期毕业成绩(成绩取最高一次实际总评记载,绩点按实际得分计算);
8.公共选修课获得学分情况(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9.专业选修课获得学分情况(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三)核查程序
1.各学院通知毕业班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核查历年的成绩。请各位毕业生务必认真、仔细核查校对,于2022年5月26日完成。如在核查过程中有疑问,请与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处理。
2.各学院、中山校区办教务科和云浮校区办教务科认真、仔细复核,并将不能正常录入系统的毕业生历年必修课、选修课成绩按照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导入模板(见附件),于5月28日前将附件电子版报学籍考务科,统一导入教学管理系统。对于特殊情况(留级、休复学、转专业)的学生要逐个核查,确保不错漏。
二、毕业生成绩录入
1、毕业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时间:2023年5月8日9:00-2023年5月25日23:00
2、本学期重修考试成绩录入时间:2023年5月8日9:00-2023年5月18日23:00
教 务 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