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33号)文件精神,我校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共有名额29项,现开展2015年度广东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暨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的总体规划,以学校“自主规划、自主建设”为基础,以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为引领,重点围绕我校“大药学”、“大健康”教育发展理念,突出我校医药结合的特色优势,开展专业体系建设和课程建设,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拟立项数
(一)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2个)
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与产业行业紧密结合、符合产业行业发展紧缺人才需求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
(二)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3个)
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和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基地。
(三) 精品资源共享课(5-6门)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从往年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推荐。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四) 精品视频公开课(2-3门)
结合我校素质拓展类课程建设需要,要求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高校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及学术讲座,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和社会热点类课程的建设。课程须同时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分专题呈现,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5讲,每讲时长30分钟。
(五)精品教材
具体申报事宜请见教材科通知。
(六)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1-2个)
每个二级学院限额申报1项,已成功申报并获立项的二级学院此次原则上不予以申报资格。
对实践基地的要求:1、须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已签订实习基地协议书原则上满2年以上,每年接收稳定数量的实习学生;3、重视实践教学工作,有良好的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实践教学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4、与学校经常保持良好联系,积极配合我校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与学校共同开展专业相关科研项目;5、对学校实践教学工作贡献较为突出,并具有较大的深入合作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的空间。
申报材料及要求:1、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2、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纸质版要求按顺序汇编成册,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所有材料(含支撑材料)都须提供电子版(带红色公章和签名),以PDF格式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七) 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2-3个)
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服务区域、协同培养、错位发展为特色,围绕医药核心专业群、相关专业群、交叉专业群的特色专业体系,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
(八) 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2-3个)
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注重产学研结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较为稳定的合作单位,具备开展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基础,建设跨院系、跨专业的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九)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2个)
以服务区域、协同培养、错位发展为特色,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含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卓越医生培养计划、卓越管理人才培养计划3类,要求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培养过程,按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培养人才(其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建议参阅教育部相关文件),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
(十) 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1-2个)
面向区域新兴产业,突出应用性、产学结合、协同培养、错位发展,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的领域包括:①新能源产业。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清洁煤技术、核能技术,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新能源汽车等。②信息网络产业。 传感网、物联网技术。③新材料产业。微电子和光电子材料和器件、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技术和材料等。④农业和医药产业。转基因育种技术。创新药物和基本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⑤空间、海洋和地球探索与资源开发利用。
(十一)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具体事项请见后勤管理处通知。
(十二) 教学团队
由人事处负责,具体事项请见人事处通知。
三、申报说明
原则上项目负责人申报总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排序,按排序先后择优遴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四、申报推荐
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二级教学单位汇总、资格审核后统一报送。二级教学单位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公章,连同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于2015年4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过期不予受理。
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负责人准备好10分钟PPT汇报,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负责人准备好10分钟PPT试讲内容,教务处将在2015年4月下旬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9352089 联系人:梁渝佳
附件:
1、附件1.zip各类项目申报书、申报要求等
2、汇总表.doc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粤教高函2015[33].doc
教务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