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凝练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我校整体教学水平提高,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文件精神,现征集和评选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综合教育改革成果。
2、重点领域:(1)学院层面及跨学院、跨学科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2)与校外单位联合申报的协同育人教学成果;(3)体现学校学科专业特色、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教学成果;(4)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高端技能型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成果。
3、改革成效:有较大的受益面,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
二、申报说明
1、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每位教师参与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
3、已获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可以参与本次评选(需重新提交全套材料)。
4、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为5人,杜绝与项目无关人员的“搭车”、“搭载”现象。
5、本次评选设立特等奖若干项。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以成果第1完成人所在单位组织审核汇总,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材料包括:
1、《广东药科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1式1份)
2、成果总结报告(1式1份,限5000字内);
3、汇总表(盖单位公章,1份);
4、其他支撑材料(1份,如成果为教材需提供教材1套)。
同时将以上电子文档发送至jwcjyk@163.com(每个项目的支撑材料合并成1个PDF文件,其他材料为word文件)。所有纸质材料不返还,请自留底稿。
联系人:蔡志奇,潘天玲;联系电话:39352035。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2:总结报告模版.doc
3: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