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05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办学综合实力,现决定开展2017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

申报程序如下:

一、学院申请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申报专业属备案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1);申报专业是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专业,则属审批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2),5月25日前报送纸质版1式1份及电子版到教务处教研科。

二、学校受理与论证

1、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予受理。

2、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人才培养方案等内容进行论证。

3、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三、报送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1、学校根据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上传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按教育部要求作出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2、公示完毕,报上级部门进行备案或审批。

联系人:黄晓媚;联系电话:39352034。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专业)设置申请表》.doc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审批专业)设置申请表》.doc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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