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药科大学归口教务处“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中期检查和成果统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3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办公室工作要求,教务处将开展2015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验收、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及成果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

对2015年、2016年“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附件2)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

(一)2015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验收

1.此次结题验收,质量工程项目和教改项目除外。项目结题一般采取材料验收结题方式,研究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利、研究报告等。

2.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类》(附件3),交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验收结果报送学校创强办。

(二)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中期检查重点关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经费使用等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类》(附件4),交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三)材料收集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18日前完成相关项目的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材料(一式4份,双面打印),经项目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南楼311室,电话22035,潘老师)。

二、成果统计

对2015年、2016年“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附件2、附件5)进行成果统计,统计的内容包括发表的文章、申请或授权的专利、获得的奖励、出版的著作/教材、人才培养、以创强项目为依托新增的各级各类项目等,平台类的项目还需上报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情况。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大创类)填写纸质版《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成果统计表-汇总表》(附件6),连同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以“所在单位+姓名+项目名称”命名)交由所在单位审查,单位审核无误后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其中附件1、附件2中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414993635@qq.com(潘老师,电话22035);附件5中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gyshjk@163.com(陈老师,电话22386)。

说明:

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用中文或英文标注“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资助项目”及等字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的验收材料。

附件1:2015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3: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项目类.doc

附件4: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类.docx

附件5:2015、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6: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成果统计表-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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