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26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57号)要求,现组织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和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专业

1.符合教育部18号文规定应具备的各项条件;

2.原则上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并且已经通过省级验收(含2019年省级验收通过项目)。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

1.通过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认证;

2.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等称号;

3.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

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均可申报,对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等的专业优先推荐。

二、具体安排

1.申报专业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高校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并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佐证材料清单”准备相应佐证材料(详见附件)。所有材料请于2019年5月8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一式一份),同时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414993635@qq.com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专业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gjc.scnu.edu.cn/),进入广东“双万计划”栏目进行填报。

工作联系人:教学研究科蔡志奇、潘天玲,联系电话:020-39352035。

附件:

1.0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57号).pdf

2.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pdf

3.附件1附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4.附件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佐证材料清单.doc

5.附件3:高校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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