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0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主讲教师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课程相关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工作一年以上;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或专长,具备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二、申报程序

1.主讲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12份),连同主讲(任课)教师简介、教学大纲(12份)交所在单位教学秘书(1214日前);

2.各教学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1214日前);

3.教务处组织主讲教师试讲和专家评审。(试讲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4.教务处公布结果(12月底)。

三、申报课程范围

公共选修课旨在培养学生清晰的表达能力、批判和思考的能力、公民意识和道德素养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为专业教育奠定基础。

主讲教师应围绕学校办学特色与人才培养定位,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角度出发,结合自身优势,确定申报课程。申报课程版块包括创新创业类、公共艺术类、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39352034,联系人:黄晓媚。


附件:

1.《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2.《教学大纲》模板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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