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5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有关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的要求,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报告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92号)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完成论文过程管理力度,成立由学院或学科组织开课和中期小组管理开题和中期检查,答辩结束后学科应对本届本专业论文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制定出肯定之处和不足,分析原因以便加以改进”的整改意见,学校将加强对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过程的监控,请各学院务必对照文件,切实抓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管理,有效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现将本次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学院对《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

(二)各学院组织开题和中期检查情况(包括中期工作小组的成立以及工作开展情况);

(三)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

2.开题报告;

3.中期检查记录表。

(有关材料可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专业培养目标的符合度;

(六)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准备情况。

二、检查步骤、方式: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应成立中期小组,对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查,并完成中期检查总结、《2019届毕业论文校外指导教师基本信息表》、《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请于4月3日前将中期检查总结和相关表格报教务处);

(二)学校抽查。在各学院完成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完成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4月3日前;

学校检查:4月10日(星期三)

四、学校现场抽查安排

时间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4月10日上午8:50

药学院

外国语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护理学院

食品科学学院

医药商学院

4月10日下午14:00

中药学院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院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医药化工学院另行组织专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抽查。

教务处

2019年3月15日

附表:1.表1-6-3毕业论文校外指导教师基本信息表(2019届).xls

2.表5-2-2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xls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