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高[2015]16号)、《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学生创新创业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 “广东药科大学2016年学生实践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学生处、教务处
二、承办单位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三、比赛时间
2016年3月-6月; 2016年9月-12月
四、比赛项目与内容
每个二级教学单位原则上限额申报1项比赛。
比赛主要包括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两大类。
比赛内容应紧密围绕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学生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及创新创业素质的培养。具体比赛项目及内容由各二级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学及科研资源优势、专业特色等因素综合考虑后拟定。
其中,专业技能类的比赛内容应与行业实际接轨,鼓励采用校企合作的方式拟定比赛内容及比赛形式。
五、比赛形式
各项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采用个人赛、团队赛的方式,比赛可分为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也可以一次完成。
六、参赛对象
注重比赛覆盖面,各比赛项目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面向全校学生,可通过灵活设置比赛形式等方式,让更多的学生参与。(部分专业技能类比赛项目除外)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
各竞赛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参赛学生设置个人或团体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奖项。
八、比赛冠名
各比赛项目统一采用“广东药科大学2016年学生实践能力大赛系列活动——****竞赛”的冠名形式。
九、比赛经费
本年度活动经费由主办单位给予一定支持,同时鼓励各承办单位通过授予冠名权等方式争取企业单位经费赞助。其中,主办单位经费支持标准为2000-5000元/项。
比赛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文件下达后划拨50%,比赛结束后承办单位提交比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后划拨余下的50%。
十、比赛立项
请各申报单位按以上要求完成项目策划工作,撰写活动策划书(见附件2)。策划书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本学期及下学期举办的项目策划书均要求在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否则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主办单位将对项目策划书进行审核,批准立项的项目将在教务处网页公布,各项目立项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承办单位。
十一、其他
未交2015年度《比赛项目比赛情况统计表》(纸质版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的教学单位请于近期提交,否则取消本次活动申报资格。
联系人:蔡志奇;联系电话:39352035;电子邮箱:gyshjk@163.com。
附件: 03比赛情况统计表.xlsx
02策划书参考格式.doc
学生处 教务处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