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药大教[2018] 17号),教务处将于2019年12月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本次主要是对2016年的项目进行第二轮结题验收、对2017年的项目进行第一轮结题验收。其中,2016年立项的项目第一轮结题验收(2018年)延期、暂缓或未通过结题的,本次结题验收不通过则不再组织结题;2017年立项的项目申请延期的,应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说明变更内容、原因及对项目研究的影响,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变更;2018年立项的项目已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提前结题,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学院务必做好审核工作。
结题材料包括结题验收书和成果材料复印件(详见结题验收书填表说明第3点),一并装订后1式1份交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验收材料应体现以下方面:
项目类别 |
指标 |
指标解释 |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
产品或服务 |
目标市场描述(包括客户特点及市场大小),为客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
营销策略 |
描述营销战略与实施路径 |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
经济效益 |
如果已经运营,说明实际运营效果;如果没有实际运营,则说明预期收益和所有投入。 |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
竞赛情况 |
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 |
学院汇总审核后于2019年12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将根据验收材料质量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安排答辩环节。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指导教师组织项目组成员做好结题材料准备。
教务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