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规范项目管理,教务处将对2018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1.中期检查是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是否完成前阶段任务的认定,凡正式立项的项目均应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以项目完成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成果、存在问题等方面为主;
3.检查形式为书面材料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座谈相结合。
二、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填写《中期检查表》,认真仔细的整理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如原始记录、成果、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情况等,并由指导教师审核;
2.学院组织人员对本学院教师所指导的项目逐一进行中期检查,并签署学院审核意见;
3.学院于12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统一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原始记录、成果等材料由指导教师存档备查;
备注:同为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或同为省级、校级项目均只需交1份材料。
教务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