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参赛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7 点击数:

药学院、中药学院、临床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中药资源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的通知(第一轮)》(药组委〔2021〕2号),全国药学类院校大学生专业技术与实验技能竞赛组委会拟于2021年11月在温州医科大学举办第十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活动。我校拟遴选2个“药学科学”主题赛道项目和2个“药学服务”主题赛道项目参加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届论坛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设置“专家学术报告”“项目壁报交流”“专业论文评比”“优秀成果展示和评选”版块;以线下观摩形式,增设“药学生思政提升”“药学前沿创新团队展”版块。

其中,“专业论文评比”“优秀成果展示和评选”环节分设“药学科学”“药学服务”两个主题赛道。

二、项目遴选条件

一)“药学科学”主题赛道

1.选题要求参赛项目须从药剂学、中药学、生化药学、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物化学、制药工程七个组别中进行选题

2.参赛对象:近两年药学类本科创新创业项目中表现突出的本科生团队本学期新入籍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冲突)。

3.学生参赛代表须为项目主要完成者。项目完成者须以本科生为主,经评审、答辩,被评委判定为非学生完成的项目,一律取消本届赛事的评选资格

4.原则上要求有项目依托,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成果优先考虑。

二)“药学服务”主题赛道

1.选题要求参赛项目须紧密结合学生在药学服务实践中的经历和心得,围绕“以病患为中心”的药学服务进行选题,不接受科研类选题。

2.参赛对象: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中药学专业(临床药学方向)高年级本科生本学期新入籍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冲突),且累计有一年及以上药学服务的实践经历。

3.学生参赛代表须为项目主要完成者。项目完成者须以本科生为主,经评审、答辩,被评委判定为非学生完成的项目,一律取消本届赛事的评选资格

三、申报材料

请药学院、中药学院、临床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中药资源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申报,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遴选。交流壁报、参赛论文格式《关于举办第十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的通知(第一轮)》中有关交流壁报、参赛论文格式要求(附件1)。相关申报资料电子版各学院汇总后9月18日前提交教务处联系人电子邮箱。申报材料包括:

1.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

2.论文(主要评分点:选题与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相适应,且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原创性;研究方案合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结论正确;撰写规范,文字表达准确)

3.交流壁报设计稿

4.8分钟汇报PPT(主要评分点:立题具有前瞻性、探索性;方案设计可行;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答辩思路清晰,回答问题准确;本科生在项目承担的工作量真实可信)

三、校级遴选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遴选参赛项目。总分=论文得分×0.5+现场汇报得分×0.5,以专家总分的平均分为该项目的最终得分。分主题赛道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参赛,如出现同分项目,由评委组讨论研究。

联系人:齐亚峰

联系电话:39352037

电子邮箱:qyf20210304@gdpu.edu.cn

 

附件:

1.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的通知(第一轮)

2. 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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