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01-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人事处1月9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各教学单位应对申报2018年教学系列职称评审的教师按相关要求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请汇总后填写附件,并于2019年1月18日(周五)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关于启用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广药2012(67)号.doc
教师教学水平评价结果汇总.xls
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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