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药科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18 点击数: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奖励教学一线优秀教师,激发广大教师投入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成就显著,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开拓创新能力强,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教学骨干。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与名额

评选条件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广药大教[2018]29号)执行。评选名额不超过5名。

二、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馆)提出申请,学院推荐候选人1名。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选定人选,校内公示,确定本年度的校级教学名师。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馆)于2019年2月25日前报送如下材料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广东药科大学校级名师推荐表》(见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综合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及支撑材料各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pujkk@126.com联系人:邹晓宏,联系电话:39352383。

附件:1

广东药科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办法.docx

校级教学名师推荐表.docx

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综合情况汇总表.doc

教务处 工会 人事处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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