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5-06-24 点击数: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启用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广药2012(67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教师教学系列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对需要申报教学系列职称的教师按相关要求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请汇总后填写附件,并于2015年9月7日(周一)前交教务处。
附件1:关于启用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广药2012(67)号.doc
附件2:教师教学水平评价结果汇总.xls
教务处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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