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药学院优秀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02 点击数: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了促进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调动一线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水平,现决定在全校各二级教学单位开展评选“优秀本科教学管理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1、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认真协助分管领导制定(修订)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开课计划。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各级教学立项申报及各类评奖等有关事务工作。

3、认真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本教学部门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包括选用教材汇总、学籍与成绩管理、考试与学历学位管理、教师工作及培训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使得学院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4、有强烈的教学质量意识,认真协助分管领导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听课、督导,以及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等活动。

5、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近三年有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参与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改革研究。

6、原则上过去已获表彰者,本次评选不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或二级教学单位推荐申报;

2、申报者填写《申报表》;

3、申报者所在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公示;

4、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5、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公示,确定评选结果。

四、评选奖励。

1、获奖者由教务处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2、优秀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者在晋职晋级、岗位聘任、评选先进、教研教改项目申报等方面将予优先考虑。

五、评选申报时间。

请申报者于11月11日前交申报表(电子版及盖章纸版)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联系电话:020-39352383 。

附:优秀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者申报表

优秀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者申报表.doc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