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馆):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学校将在开学第一周(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 进行为期一周的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准备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
教学任务是否落实,教学进程编写是否规范,有无审核签名;教师的备课情况,教材、教案、讲稿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教室及其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学生选课、学生重修的准备情况;上学期的成绩登录、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2、教学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
任课教师、学生到课情况,课堂教学秩序情况;教室安排情况;课堂教学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实验室、计算机房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教学准备情况检查以二级学院、部、(馆)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教务处将重点检查第一周教师到岗及课堂教学情况。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有关检查表(见附件)。教学检查结束后,二级学院、部、(馆)要根据检查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撰写教学检查总结,于3月11日前将总结和检查表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电话:39352383)。
四、学校教学检查组人员组成
学校领导、教务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各校区办领导、学校教学督导组、各二级学院、部(馆)主管教学工作领导、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及学工办主任。
教务处
2016年2月25日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期初教学检查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