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现就开学初教学管理工作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参照《广东药学院新开课教师暂行规定》于第3周(3月18日)前把《广东药学院教师首次开课申请表》、通过由二级学院、部(馆)组织的试讲的证明、新开课教师名单、课程汇总表提交教学质量监控科(新开课程授课计划、2/3以上教案和讲稿由二级教学单位检查)。
2、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在第3周(3月18日)前将上学期领导听课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学质量监控科。
3、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把参加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复赛教师本学期课表(每周课表)电子版,3月4日前发送教学质量监控科。学校教学督导组将开展随堂听课评审工作。
联系人:邹老师,39352383,gdpujkk@126.com
教务处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