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试卷和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10 点击数:

各学院、部(馆):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部署,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进校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11月1日,预评估专家进校时间为9月9日~12日。为确保审核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就2017-2018学年试卷和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重点检查相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2017-2018学年试卷和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审核评估检查的必查项目。各单位的试卷命题、阅卷、质量分析、归档等相关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修订)》(广药大〔2017〕121号,以下简称《成绩考核规定》)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广药大教〔2018〕4号,附件3)执行。

要求各学院、部(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签字确认并及时整改。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届时组织专家开展督查。

2018年4月24日前,各学院完成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部试卷检查,并将检查表纸质版复印件交到教务处教务科邵老师处,原件由学院留存备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督查时间参见附件4。各学院根据检查表内容完成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于督查当天将检查表提供给专家。各学院在拟定督查时间前3天将《毕业论文选题一览表》(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实践科(邮箱:gyshjk@163.com)。

附件:

1.2018年广东药科大学试卷论文检查记录表

2.考试材料检查规范

3.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4.各学院答辩及拟定督查时间

关于2017-2018学年试卷和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的通知.zip

教务处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