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
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相关单位:
为保证学校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准备工作
组织各系、教研室、课程团队开展集体备课,并督促任课教师做好教材、教案、讲稿、PPT课件等教学资料的准备工作。
二、教学检查工作
(一)开展本学院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包括教学任务是否落实,教学进程编写是否规范;教师的备课情况,教材、教案、讲稿、PPT课件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学生选课安排;上学期的成绩评定、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实验教学档案等各项期末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按要求填写有关检查表(附件)。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要根据检查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撰写教学检查总结,于9月15日前将总结和检查表交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科(电话:39352383)。
(三)各学院领导、辅导员要深入课室,对任课教师、学生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学院教学督导组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四)学校领导、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各校区办负责人,学校教学督导,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副书记将组成4个教学检查组,对各校区开学第一天任课教师、学生到课情况,课堂教学秩序情况,教室安排情况,课堂教学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实验室、计算机房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进项全面检查。请各校区(园)检查组成员于9月4日(星期一)上午8:20在各校区(园)指定地点集中(大学城校园:教学监控室;赤岗校园:公卫楼一楼大堂;中山校区:教学楼1栋前;云浮校区:教学楼正门)。
三、实习与毕业论文
(一)建立实习学生工作台账,加强学生实习的指导和管理,完成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
(二)做好教育部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完成“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数据报送和专家库信息更新。
四、学期初的补(缓)考工作
(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补(缓)考从9月6日晚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组织监考人员学习《广东药科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规定》(广药大〔2022〕75号)、《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广药大〔2017〕119号)等规定,要求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到考场,严格执行《监考须知》和《考场规则》,对学生考试违规要严抓敢管。
(三)辅导员召开补(缓)考考生动员会,加大考试纪律的宣传力度,明确考试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考试纪律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四)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补(缓)考成绩录入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00-9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开放,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学期初补(缓)考成绩录入及打印工作。
附件:
教学检查登记表
教务部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