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药大〔2017〕120号的相关规定,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组织2017年学年重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学年重考学生名单
1、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中山校区办教务科)根据教务处教务科提供的《2016-2017学年不及格学生名单》认真审核。
2、2017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不能参加学年重考。
3、留级学生不及格课程不能参加学年重考(留级名单见附件)。
4、交换生不及格课程不需要重考。
5、个别学生因休学而错过2016年重考的予以参加本次重考,2016-2017(2)及2017-2018(1)复学学生名单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认真核对。
二、汇总学年重考学生名单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中山校区办教务科)审核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2016-2017学年不及格学生名单》中备注符合参加重考的学生),10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本次学年重考拟安排在第十二周开始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向学生宣传《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药大〔2017〕120号),积极做好本次学年重考工作。
附件已发至相关工作人员邮箱或在教学工作群共享下载。
教务处
201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