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2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表彰乐于奉献、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表彰办法》(广药大[2022]48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师德和职业操守;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爱岗敬业;教育理念先进,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富有创新精神。

(二)受聘教授职务,承担本科课程教学的专任教师,原则上须具有10年(含)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并在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近3个学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08学时/学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三)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升,将学科前沿知识引入教学;注重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教学方式注重以学生成长为中心。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得到学生和同行的普遍认可,近5年教学评价结果至少2次优秀。

 (四)近5年须具备下列教学条件中的至少二项:

1. 主持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

2. 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3. 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负责人。

4. 担任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务。

5. 发表高水平教改教研论文2篇及以上或出版教改教研专著1部及以上。

6. 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担任省部级规划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

7. 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校级教学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8. 作为指导老师,指导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第一指导老师)。

 (五)重视教学团队建设,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做出重要贡献。

 (六)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较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学术地位。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接受参评:

1. 已获得往届校级教学名师的教师;

2. 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正副职负责人;

3. 出现教学事故、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师。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限额推荐。专任教师超过100人及以上的教学单位推荐额不超过2名,专任教师少于100人的教学单位推荐额为1名。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者的思想政治情况、师德师风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及教学情况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进行评议,拟定推荐候选人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由各单位二级党组织根据任课教师所在党支部的意见,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向学校推荐。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组织核查,确有问题的,取消推荐资格。

  (三)专家评审。教务部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5名的拟获奖人名单。

  (四)学校审定。拟获奖人选名单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学校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校级教学名师评选。

 (二)申报材料

1.《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2)

2.《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综合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

请各单位202312月8日前报送上述材料至教务部质量监控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pujkk@126.com,联系人:邹晓宏,联系电话:39352383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表彰办法》

      2、《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

      3《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综合情况汇总表》

   

 教务部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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